3月11日下午,绍兴中院召开“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推进会,市中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姚海涛出席会议并讲话。姚海涛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的“小切口”撬动司法助力社会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大场景”,将“枫桥经验”所蕴含的理念、思路、方法、手段,转化为推动新时代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动力,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西北政法大学党委委员、校长助理、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研究院院长汪世荣教授进行现场指导,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研究院学术委员会主任朱继萍教授、副院长王斌通博士等参加会议。
会上,汪世荣教授从理论创新、机制和平台建设、能力建设、文化塑造和效果展示五个方面,为全市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提出指导建议,他认为,作为“枫桥经验”发源地法院,深入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是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司法领域的创新发展,也是司法助力国家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益探索,对完善基层社会治理,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具有重要意义。
姚海涛在讲话中从“为什么要全域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什么样的‘枫桥式人民法庭’”和“怎么样确保创建取得实效”三个维度,对全市法院创建工作作出部署。
姚海涛指出,作为“枫桥经验”发源地法院,要深刻领会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的必然要求,是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司法公信力的现实需要,也是服务保障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全市法院要树立“没有走在前列也是一种风险”的意识,切实扛起“枫桥经验”发源地的司法担当,推动“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和“共享法庭”建设落地见效,真正做到“总书记有号令、上级有部署、绍兴法院见行动”。
姚海涛强调,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就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准确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原初精髓、本质内涵和现代取向,紧密结合法院职责定位和工作实际,全面构建“”工作体系:即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突出“社会公平正义守护者、基层依法治理压舱石、乡村振兴战略助推器、服务群众工作先锋队”四方面职责使命;明确“政治过硬、办案公正、服务便捷、解纷高效、群众满意”五项标准;聚焦“党建统领、质效提升、服务优化、除险保安、数智赋能、培育强基、文化塑造、服务保障”八大主题行动;深化“理论指引、制度研究”两项重要任务,全域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不断提升我市人民法庭工作整体水平,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增添更多法院元素,提供更多法院智慧。
姚海涛要求,全市法院要切实强化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和强基导向,将“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落实落细,加强领导、细化举措、压实责任,体系化规范化推进创建工作,努力形成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力、可复制可推广、具有鲜明绍兴辨识度的标志性成果,以“枫桥式人民法庭”的高质量创建,推动新时代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我市加快建设高水平网络大城市、全力打造新时代共同富裕地,率先走出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市域发展之路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枫桥法庭、袍江法庭、轻纺城法庭、经开区法庭作经验交流
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诸暨法院枫桥法庭、越城法院袍江法庭、柯桥法院轻纺城法庭、嵊州法院经开区法庭作经验交流。市中院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相关部门干警在中院主会场参会,各基层法院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各法庭庭长、相关部门干警在各分会场参会。
来源: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