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中心与诸暨法院举行
“人民法院传承与发展‘枫桥经验’”座谈会
年3月14日,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副院长、枫桥经验与法治建设研究中心主任余钊飞,西北政法大学人工智能与智慧司法研究院院长、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特聘教授陈京春,杭州师范大学20级法律(非法学)硕士研究生代冰洁、20级学科思政(法治教育)硕士研究生羊美娟、20级法律文化专业硕士研究生罗爱军一行前往诸暨市人民法院围绕“人民法院传承与发展‘枫桥经验’”进行座谈。诸暨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键,党组副书记陈仙萍,专委杜敏丽以及陈薇、张耀泽等同志参与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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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引领
年元月5日,诸暨县人民法院发布《关于牌头区公判大会情况的报告》,诸暨法院在牌头区召开了余人参加公判大会,依法宣判了7个案件10名被告,一系列举措有效地镇压了邪气,教育了群众,效果非常显著。(图、)其中其取得该成绩的重要原因之一便是坚持了党委领导。(如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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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分止争
年3月5日,在《关于调解工作的基本总结和今后任务的报告》中,首先从当年的社会背景出发,总结了在过去的时日调解工作取得的成效,各地调解组织积累了丰富经验,同时对调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其次从纠纷产生的缘由背景出发,提出了四个方面的工作任务、职责范围以及调解委员会在工作中必须遵守的原则;(如图、)再次对年的调解任务提出了六点要求,包括“调介人员到要有为人民服务的观点,难苦踏实的工作作风,遇事不畏难退缩,不怕山高路远,披星戴月为人民办好事的精神。”(如图)最后就有关政策原则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意见,有利于更好地指导实践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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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稳定
年3月,诸暨县人民法院发布《法院工作简报(第三期)》,其主题为《诸暨县枫桥法庭在处理婚姻案件中是怎样争取调解结案的》。随着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加强,在有明确思想的指导下,枫桥法庭于年至年期间,共结办婚姻案件九十七件,调解结案的占总数90%以上;其中调解离婚的占37.1%,调解和好的占52%以上。调解效果显著,为社会稳定贡献了力量。
在座谈中,余钊飞教授围绕本课题的主要任务,首先介绍了课题组半年来的任务进展情况,其次对诸暨法院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的一系列做法表示肯定,一是其长期重视法庭的党建引领与群众路线;二是其长期重视调解工作,推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建设;三是重视中心工作,在不同的历史时期配置相应的司法资源化解矛盾。
陈键院长针对课题组在第一阶段中形成的丰富的文本资料提出了宝贵意见,一是对内容的拓展,丰富“枫桥经验”之内涵;二是对主体的拓展,可不局限于诸暨人民法院;三是体现“枫桥经验”的时代性,可以数字化为切入点,充分彰显“枫桥经验”的强大生命力。
拍摄/羊美娟
撰稿/罗爱军
本期责编/罗爱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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