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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市城镇危旧房治理改造意见解读,来咯,

近日,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诸暨市城镇危旧房屋治理改造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我市城镇危旧房屋治理改造按照“业主主体、有责追偿、属地主导、政策支持”原则,通过业主、政府、社会共同努力,逐步消除大排查工作中确认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或已经鉴定确定为C、D级的城镇危旧房屋的安全隐患,切实改善人民群众房屋使用安全状况。

如何治理改造和采用的方式?

《通知》中明确:危旧房治理改造以国有土地上多层多业主危险住宅房屋为主,实行先落实安全措施、后实施治理改造的方法,按照“轻重缓急、分步实施”的原则,分期有序推进。采用加固处置、原地整体拆除重建或者整体拆除异地置换等改造方式。《通知》中提到,根据鉴定结果按照“一楼一策”原则落实治理措施。

1、对于排查出来的危旧房屋属于可以作加固处理的,应采用加固处置方式。由专业建筑设计单位制订具体加固治理方案,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核同意后报市治理办备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镇乡(街道)组织实施。加固施工应委托具有资质的建设施工单位承担;市建管局负责工程质量监督,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2、危房整体拆除且所处位置条件允许原地重建的,可采用原地整体拆除重建方式。按照原建筑规模由业主自行组织,经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后实施。相关部门做好配合,不再重新办理用地审批手续。房屋产权年限不变。

3、排查出来的危旧房屋须整体拆除处理的,可采用整体拆除异地置换。原危旧房屋及其国有土地使用权由市国土资源局收回,政府安排城东新城建设区域安置余房按《通知》规定进行易地产权置换安置。

工作程序是怎样的?

《通知》中指出,危旧房治理改造由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提出,并填写危旧房屋治理改造申请书后向所在镇乡(街道)申请治理改造。所在镇乡(街道)在收到危旧房屋治理改造申请书后,应对申请内容进行审核把关。鉴定为D类的危旧房可由所在镇乡(街道)直接提出治理改造建议。危旧房屋治理改造方式由领导小组审查批准实施。治理改造验收合格后房屋方可交付使用,相关施工技术资料上交市城建档案馆保存。审计部门同时开展对危旧房屋治理改造相关费用进行审计。

治理改造资金哪里来?

《通知》对于资金筹集做了详细的解释,1、危旧房屋治理改造实施加固处置的,在依法对房屋开发、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追偿后,不足部分费用由政府按照维修工程审计结果不超过50%进行补助,其余由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自行承担。

2、危旧房屋实施整体拆除异地置换的,房屋所有权人缴纳自行承担部分费用后的房屋差价,由房屋所有权人转让赔偿权利后的受让人依法向房屋开发、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追偿,所得赔偿款纳入市危旧房屋治理改造专项资金。

3、危旧房屋实施原地整体拆除重建的,政府按照建筑面积以元/㎡进行补助,其余费用由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自行承担。房屋所有权人可依法向房屋开发、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追偿。免收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房屋所有权登记费、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土地使用权登记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涉及的经营服务性收费一律减半收取,涉及的水电、燃气等管线铺设、表箱拆装移位等项目按成本价一次性收取。

《通知》同时明确,业主承担的费用,可按规定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个人公积金,可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

《通知》中对“工作职责”、“安全鉴定”、有偿追责”等其他相关要求也做了进一步的明确,市民们应该仔细阅读和大家都有切身关系的《诸暨市城镇危旧房屋治理改造工作实施意见(试行)》,而这份通知的出台,无疑给居民吃了一颗定心丸,也让他们看到了改造的希望。

扩散给更多诸暨人知道哦!

来源:建设局

供稿:宣俊

审核:戴立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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