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年三十拿仿真冲锋枪抢劫银行男子的判决书下来了,被判有期徒刑5年半,还罚了元。
男子今年48岁,农历大年三十,上午10点,他走进银行,左手拿着一只手袋,右手持一把“冲锋枪”,枪身被围巾包裹着,只露出黑洞洞的枪口。
他直接挤到队伍最前面,将枪口指着窗户内的银行柜员,同时将手袋塞进窗口,示意银行柜员往袋子里放钱。
赵某的举动引起顾客的恐慌,大家纷纷逃出银行。窗户内吓得不轻的银行柜员按下了报警按钮,随即多名民警冲进银行大厅。赵某突然掉转枪口,指向了民警。
冲在最前面的民警没有畏惧,用手指着赵某大声呵斥“快把枪放下”。赵某被民警的气势所震慑,当即把手中的枪扔到地上,警务人员迅速上前,将赵某控制住。整个过程仅约2分钟。
原来事发当时,诸暨市工业新城派出所民警赵铁松正带着几名协警在附近巡逻,突然看到人们从银行内跑出来,一问得知有人在抢银行,遂过去迅速将赵某制服,而赵某当时拿的只是一支仿真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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