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阶段
资助对象:在户籍所在辖区内幼儿园(持有办园许可证)就读的年满3-5周岁的诸暨籍城乡低保家庭子女、特困职工家庭子女、革命烈士家庭子女、伤残退伍军人子女、五保供养和社会福利机构监护(已领养的需提供领养家庭的贫困证明材料)的儿童以及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幼儿等。
资助项目及标准: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幼儿给予保教费补助,具体补助标准为就读幼儿园本学期实际按等级收取的保教费标准,跨镇域择园就读的诸暨籍幼儿一律按户籍所在地幼儿园保教费标准予以补助。资助申请与审核:要求享受教育资助的困难家庭子女在报名注册后一周内向就读幼儿园提出申请,如实填写《诸暨市幼儿园困难家庭子女入园资助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由幼儿园首先审核确认资助身份;经幼儿园审核确定的教育资助对象由直属学校、中心学校汇总后报教育局终审;终审确认符合资助条件,即可享受保教费资助政策。
义务教育阶段
营养餐补助对象:义务教育段中小学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低收入(新扶贫标准以下)家庭子女、福利机构监护的未成年人、革命烈士子女、五保供养的未成年人。
营养餐补助标准:每生每年元。普通高中阶段
资助对象:申请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①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②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③勤奋学习,积极上进;④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资助标准:一类生资助标准每生每年年,二类、三类生资助标准每生每年元。
申请及发放: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诸暨市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表格向学校领取)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供家庭经济情况相关证明材料。学生提出申请经评审、公示后通过“普高资助卡”发放国家助学金。中等职业教育阶段
1.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所有在校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2.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为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包括低保家庭子女、福利机构监护的未成年人、革命烈士子女、五保供养的未成年人、残疾学生(简称五类生)和家庭年人均收入元以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补助标准:每生每年元。
申请及发放: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表格向学校领取)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供家庭经济情况相关证明材料。学生提出申请经评审、公示后通过“中职资助卡”发放国家助学金。按月元/生发放,每年发放10个月(2月、8月除外)诸暨市人民教育基金会贫困大学新生资助项目资助对象:
1、通过招生计划正常录取的诸暨籍高校新生;2、家庭享受低保或低保边缘户待遇;
资助标准:一次性补助元。
申请及发放: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诸暨市贫困家庭子女大学生助学申请表》,并提供民政局颁发的低保证或低保边缘户证,高校录取通知书、户口簿、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经市人民教育基金会初审、公示后发放补助金。
扩散给身边有需要的学子们哦!
来源:教育局
供稿:王信江
审核:杨均力
如果信息不错
请点赞↓↓↓
赞赏
推荐文章
热点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