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发展离不开技术支持,
技术研发离不开人才支撑!
诸暨企业家,若成功开设“博士后工作站”,
最高万奖励等你拿!
快来看看怎么申报~
01
设站条件
注册在我市范围内的企业、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事业单位、省级以上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留学人员创业园区可申请设立工作站或企业分站,申请设站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具有一定规模,并具有专门的研究与开发机构;
2.拥有高水平的研究队伍,单位至少有2名副高级职称及以上或同等水平的专业技术人员;
3.能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承担国家重大项目、建有省级及以上研发和技术中心、被列入本地区重点发展领域的企业事业单位,可优先设站。
02
扶持政策
1.对新建的国家级、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在首位博士后进站后,分别给予一次性建站资助万元、50万元,由省级工作站升格为国家级工作站的,一次性补足资助差额。对设站时间3年及以上的工作站进行考核,考核优秀、良好的工作站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考核工作每两年开展一次。
2.每招收一名全职博士后研究人员给予20万元日常经费资助及30万元生活补贴;在职博士后研究人员给予15万元日常经费资助及25万元生活补贴,分两年平均拨付。
3.博士后出站留在诸暨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工作协议并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安家补贴。
4.对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或省级博士后科研项目择优资助的,给予5—15万元资助。
03
申报方式
省级工作站设站实施“先设站、后授牌”制度,申报单位登录浙江博士后网站,进入浙江省博士后工作站申报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