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园林城市系列标准及申报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浙建〔〕22号)等相关要求,综合专家实地考查和评审结果,经研究,拟推荐上报越城区富盛镇、柯桥区夏履镇、上虞区下管镇、诸暨市山下湖镇、诸暨市次坞镇、嵊州市下王镇、新昌县沃洲镇为浙江省园林城镇。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将有关情况以书面形式寄至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及邮编。
公示时间:年9月27日—10月8日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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