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市交通运输行业从业人员得到一个重磅好消息。根据交通运输部有关文件规定,本月起,相关交通运输企业所持的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客、货运)、道路运输证(客、货运)、内河水路经营许可证、船舶营业运输证、内河船舶证书信息簿等6本证照,将同步启用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今后,交通执法人员只要通过扫描电子证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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