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这样的情景
不少诸暨人都遇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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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吃饭,去逛街
找不到车位
好不容易有个车位
还是这样的
“专用车位”
“请勿泊车”
“门前禁止停车后果自负”
诸暨一些道路,本来车位就少,停车很不方便,商家这么一做,等于说是空着车位就是不让人停车。
小编也听到了不少粉丝的抱怨:“这种行为很让人气愤,如果任由其泛滥,公共停车位只会减少不会增多,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停车难’“。
那么这些车位到底能不能停?
商家是否有权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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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当然是不可以
诸暨市执法局发言人表示,对人行道进行合理的规划停车位,是为了最大限度地增加停车位,缓解城区停车难问题。商家私占停车位,这是一种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市民在人行道公共停车位上停车时,若遇商家阻止,可要求城管执法队员对这种行为进行制止、整顿。同时,执法队员在路面巡视时发现此类现象,会及时劝纠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除少数单位门前的土地在建筑规划中就已确定该车位归该单位所有外,其它公共停车位均属于社会公共资源。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以设置障碍物等形式占用道路公共停车位,也无权拒绝或禁止他人停放车辆。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状况
小编稍微了解了下商家占用停车位主要有三方面的原因:一是便于自身停车;二是便于到自己商铺消费的顾客停车;三是避免过多的车停在门前影响生意。一些商铺老板向小编透露,门前停满了车,影响顾客的视线,会不同程度地影响到店里的生意。此外,一些小店的店主是为自己的老主顾预留的停车位。“像自己开的这种小店,有自己的老主顾,她们没什么事就喜欢开个车过来逛逛,看看有没有上新货。每次来找不到个合适的停车位,谁还愿意再往自己店里跑呢?”那要是车主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要是以后诸暨小伙伴在人行道公共停车位上停车时,遇商家阻止,可向有关部门举报,城管执法队员将会依法对这种行为进行制止、整顿。
商家们千万要注意,这种私占公共停车位并禁止其他车主停车是一种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如果被城管蜀黍或者相关部门看到,是会受到处罚的。
乱停车,要罚款
支持整顿的点个zan
部位图片来源诸暨在线论坛
编辑|猫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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