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银保监复〔〕号
邮储银行绍兴市分行:
你分行《邮储银行绍兴市分行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市望云路营业所更名的请示》(绍邮银请〔〕6号)悉。按照《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邮政储蓄银行代理营业机构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同意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市望云路营业所更名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市景城嘉苑营业所,简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诸暨市景城嘉苑营业所”。
你分行应当自收到本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前来我分局更换许可证。请你分行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绍兴监管分局
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