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诸暨市出台《关于实施容错纠错机制进一步推动人才工作的意见》,以进一步激发党员干部在人才工作中改革创新、干事创业活力,努力营造敢于担当、善于作为的浓厚氛围,以更加积极、更加开放的姿态推进落实人才强市战略。
既要容错开道激发动能,旗帜鲜明地为那些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保护和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又要问责托底守牢底线,坚持容错不容偏、容错不容贪、容错不容罪,坚决问责慵懒散拖和不作为、乱作为,严肃惩处违纪违法者,充分发挥容错纠错机制的正向引导作用。这是实施这个《意见》的基本原则。
根据《意见》,诸暨市将鼓励探索人才政策兑现“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办结、一网式运行”模式,进一步整合和拓展相关领域的审核审批工作,加快实现人才政策兑现“最多跑一次”;支持创新思路、大胆试验,鼓励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开展市场化改革,鼓励中介机构承接各类人力资源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引才引智。
《意见》规定,以下这些情形可纳入容错免责范围:
在人才申报、评选、政策兑现、职称评审等工作中,因企业、人才失信违约或提供虚假材料,工作人员受核查手段等客观条件限制,造成一定失误、偏差或损失,且发现问题后能积极采取补救措施的;为支持人才创业创新,在政策兑现等过程中因流程简化、环节精简、材料减少,或面对特殊情况、特殊问题、突发事件为解决人才及其团队现实困难而特事特办,导致一定失误、偏差或损失的;在承担审批审核风险较大的人才引进、科创项目评审等工作过程中,主动作为、积极担当但出现一定失误的;在实施重大人才项目“一事一议”政策时,因敢于担当在工作推进过程中或事后出现一定失误的,等等。
《意见》规定,以下这些情形需追究相关单位及工作人员责任:
对人才工作不重视不落实不推进,未按要求组织实施,消极懈怠、固步自封、玩忽职守导致工作进展缓慢的;对人才工作弄虚作假,虚报谎报工作成绩、进展情况或瞒报问题、矛盾的,影响工作成效的;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私设门槛、吃拿卡要,以各种理由拖延、刁难人才或用人单位的,或对涉及多个部门联合办理的事项,相互推诿造成不良影响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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