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上学啦!
●以产权房作为入学依据的,以取得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为准。
●(外)祖父(母)拥有房产,入学对象的父(母)为独生子女,且在我市三个街道内均无房产的,可参照第三类予以入学。
●网上报名时,须拍摄所填信息照片上传。
……
入学是每个家庭的大事,今天暨阳街道小学招生政策已经正式出炉,家长们关心的问题都在下面呢,赶紧来看看吧。
一、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即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具体分三类:
第一类:具有暨阳街道户籍的,其中集体户籍、挂靠(指投靠非直系亲属)户籍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类:父母或本人在暨阳街道相应学区内拥有产权房的(以取得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为准,下同)。
第三类:非暨阳街道户籍,但父母在暨阳街道务工经商半年及以上的,其中非诸暨籍外来建设者随迁子女按有关规定执行。
虽年满6周岁但因身体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学区学校办理延缓入学审批手续。
二、招生计划和学区划分
学校
计划班数
招生区域
浣江小学
5
艮塔社区、大桥社区
行知小学
6
诸东村、东三村、应山居、凤山居、凤凰社区(不包括原鸬鹚湾村动迁户)
浣纱小学
8
浣纱居、西施殿社区、南门社区、南苑社区
暨阳小学
8
郭家居、下坊门居、福门社区、江新社区、江北社区部分(北环线以南、东环线以西区域)。考虑办学历史等原因,今年继续招收浣东街道原五里亭村、丁严王村户籍有就读意愿的
滨江小学
5
浣江居、城郊居(原城郊新村艮塔东路以西区域)、下江东社区
江东小学
3
城郊居(原城郊老村)、金鸡坞居、上江东社区
新世纪小学
5
金鸡山后居、城郊居(原城郊新村艮塔东路以东区域)、东兴社区
实验小学教育集团荷花小学
8
暨二居、茅渚埠居、八一社区、浣北社区
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庆同小学
5
丫路头居、梁家埠居、曲山居、新航居、詹家山居、望云社区、朱公湖社区
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城东小学
8
碑亭居、杨树畈居、祥安社区部分(环城南路以北、开化江以北与东区域)、新安佳园内的动迁安置户(户籍为城郊居、浣江居、浣南居、浣纱居、丫路头居、金鸡山后居原村民)、原鸬鹚湾村动迁安置户
大侣小学
4
大侣片(包括红卫片有就读意愿的学龄儿童)及怡江花园小区、江北社区部分(划入暨阳小学部分除外)
红卫小学
2
红卫片所属村
暨南小学
4
三江新村、新光村、城新村、暨南村及环城南路以南、祥安社区部分(开化江以南与西区域)和同乐上村、同乐下村有就读意愿的
同乐小学
1
同乐上村、同乐下村
城南小学
2
城南片所属村(居)
班额一般控制在40人以内。
三、招生办法
(一)第一类:第一类入学对象按划定学区优先保证招收入学,按照“住、户一致”(即入学对象户籍与父母产权房一致)优先原则有序招收入学。若该类入学对象未按时报名,则统筹安排到暨阳街道辖区内有剩余学额的学校入学。若入学对象户籍与产权房不一致且选择产权房所在地学区学校就读的,则纳入第二类。
(二)第二类:第一类入学对象招收完毕后,有剩余学额的学校再招收本学区内第二类入学对象。该类对象按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时间先后顺序予以区分,时间早者优先。若该类入学对象人数超出学校剩余学额的,则对该类中无法入学的对象调剂到暨阳街道辖区内尚有剩余学额的学校入学,或回原户籍学校就读。
(三)第三类:第二类入学对象招收完毕后,还有剩余学额的学校再招收第三类入学对象。该类对象招生办法如下:
1.符合条件的务工经商人员子女,按对应学区学校和务工经商年限长短、家庭监护困难程度等因素予以招录。
2.对应学区学校学额已满无法招录但服从调配的对象则调剂到学额相对宽松的学校。其中非诸暨籍外来建设者随迁子女入学按照诸政办发〔〕28号文件精神,原则上统筹调配到尚有剩余学额的学校。
3.对应学区学校学额已满无法招录且不服从调配的对象则回原户籍所在学校就读。
四、报名程序
入学对象监护人可以通过手机 预报名时入学对象监护人须仔细阅读有关招生要求,按要求准确填写和拍照上传相关信息,核对无误后再行提交。对预报名中提交的信息,若发现存在信息虚假、伪造等情况的,一律取消其报名及录取资格,回原户籍所在地就读。
预报名有困难的可在6月22日(周五)至23日(周六)两天随带相关入学材料到意向学校咨询,也可由老师帮助进行网上预报名。
各类入学对象需填写和提供的具体信息要求如下:
(一)第一类
1.入学对象户籍信息(住、户一致的还需提供房产权证信息);
2.父母身份证信息。
(二)第二类
1.入学对象户籍信息,若入学对象为单独立户的,还需提供关系证明;
2.父母身份证信息;
3.房产权证信息(其中外来建设者随迁子女还需提供父母在我市的《居住证》和《生育情况证明》信息见附件3,此表格可自行下载打印或到暨阳街道辖区内小学传达室领取)。
(三)第三类
1.本市户籍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
(1)入学对象户籍信息,若入学对象为单独立户的,还需提供关系证明;
(2)父母身份证信息;
(3)父母属进城务工人员的,需提供父母一方用工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清单信息;属进城经商人员的,需提供父母一方工商营业执照信息。
2.非诸暨籍外来建设者随迁子女
(1)入学对象户籍信息,若入学对象为单独立户的,还需提供关系证明;
(2)父母身份证信息;
(3)父母在我市取得的《居住证》信息;
(4)父母属进城务工人员的,需提供父母一方所在单位地址和在我市缴纳的社会保险清单;属进城经商人员的,需提供父母一方工商营业执照和在我市缴纳的社会保险清单;属父母一方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需提供学历相关信息。
(5)父母《生育情况证明》信息(见附件3,此表格可自行下载或到暨阳街道辖区内小学传达室领取)。
五、录取
根据网上预报名登记信息,经相关部门核查和学校实地审核后,街道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分批组织录取,家长可通过 (一)户籍、房产权证获得时间,进城务工经商、社会保险缴纳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年6月30日。
(二)(外)祖父(母)拥有房产,入学对象的父(母)为独生子女,且在我市三个街道内均无房产的,可参照第三类予以入学。该类对象监护人可携带材料于6月24日、25日到对应申请入学的小学现场审核和网上报名,所需材料除第二类新生需准备的资料外,还需准备有效的父(母)独生子女证明和父母双方在我市三个街道内无房证明。
(三)年6月21日前登记的集体户籍、挂靠户籍,按户籍所在学区入学;年6月21日后登记的,依照原籍或产权房所在学区入学,或统筹安排到学额相对较少的学校。
(四)引进人才、“市长绿卡”持有者、当年军转干部等政策性对象,凭市教育局核准的调配单安排入学。
(五)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适龄的中度视障儿童、少年到浙江省盲人学校报名入学,适龄的中度听障儿童、少年到绍兴市聋哑学校报名入学,适龄的中度智障儿童、少年到诸暨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入学;适龄的轻度残障儿童、少年可到所在学区学校随班就读,适龄的重度残障儿童、少年由市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组织送教上门。
(六)关于以房产作为入学依据的说明:
1.因城市建设涉及住房拆迁的适龄儿童,在拆迁期间,向学校提供拆迁的相关依据可按原户籍所在地或安置地就近入学;在拆迁定居后,按规定所在学区入学。
2.商铺、写字楼、仓库、车库等非住宅房和酒店式公寓、小产权房等,不作为入学依据。
3.同一房产(含共有房产),三年内只能接收同一户家庭子女在义务教育段就读。
4.入学对象本人及父母,与他人共同拥有住宅房且共有份额明确在50%及以上的;或其产权房被抵押,但能提供房屋产权有效证明(需加盖房管部门证明印章)的;或其属于无房户,租住政府廉租房、直管公房的,上述相应房产可作为入学依据。
附件1学年暨阳街道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
咨询服务电话一览表
单位
电话
联系人
办公地点
暨阳街道办事处
监督电话
社会事业
办公室
暨阳街道
办事处14楼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咨询电话
袁老师
暨阳街道
办事处室
实验小学教育集团
郑老师
城东小学行政楼
2楼招生办
浣江小学
杨老师
办公室
行知小学
王老师
副校长室
浣纱小学
朱老师
副校长室
暨阳小学
王老师
副校长室
滨江小学
黄老师
副校长室
新世纪小学
周老师
教务处
江东小学
张老师
副校长室
大侣(红卫)小学
杨老师
副校长室
暨南(同乐)小学
杨老师
副校长室
城南小学
骆老师
行政办公室
特殊教育学校
张老师
教务处
市教育局监督电话
党建室(督察审计室)
建设大厦10楼
说明:招生咨询服务电话,统一于6月18日上午9:00开通,招生期间接听咨询时段为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4:30。
附件2
学年暨阳街道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
工作日程安排
时间
内容
备注
5月28日
下发招生工作意见
“诸暨教育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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