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农业农村局招聘
编外用工1人公告
为保障我市动物防疫工作需要,诸暨市农业农村局拟招聘派遣制编外用工1名。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从事屠宰场检疫工作,根据岗位工作需要须夜间作业,要求男性招考。
二招聘条件
(一)热爱动物防疫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诚实守信、无违法违纪行为,近两年来未受到有关部门处理。
(二)诸暨市户籍,男性,年龄35周岁以下;
(三)专业资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具有畜牧兽医相关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2.具有助理畜牧师或助理兽医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执业兽医师或助理执业兽医师;
(四)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要求。
三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年7月9日--7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需填写《招聘报名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户籍证明、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寸免冠证件彩照2张。
3.报名地点:诸暨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诸暨市暨阳街道艮塔东路号诸暨市旅游集散中心内)。
联系人:顾佳璐
联系,。
四招聘方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按笔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办理招聘手续等程序进行。
1.笔试内容及时间:动物防疫等相关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知识范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动物疫病基础知识等,满分分。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2.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和实际招考数1:1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则增加客观题测试后得高分者优先。
3.体检、考察:体检工作按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体检有关标准执行。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环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取消录用资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4.公示、录用:拟录用人员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者予以录用。
五其它事项
录用后试用期为一个月,在试用期间进行上岗培训,合格后发给上岗证,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方式采取劳务派遣形式,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6个月内出现岗位人员空缺的,或因工作需要,需增加招聘同岗位工作人员的,可从此次招聘参加考试人员中依据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END
课程预约
教学地址
上虞:绍兴市上虞区江扬路26号
诸暨:诸暨市暨阳街道擂鼓山路29号
新昌:新昌县七星街道金色花园号
嵊州:嵊州市官河路-8号2楼
柯桥:绍兴市柯桥区蓝天市心广场3号楼
越城:绍兴市城区迎凤路华地汇鑫大厦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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