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5?12”国际护士节表彰活动的通知》(内卫医字〔〕号)要求,现对各地各医疗机构推荐的全区优秀护士和年度“云曙碧精神奖”候选人予以公示。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公示候选人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信函以收信邮局邮戳日期为准)或电话形式向公示单位反映。公示期为7天,以公示发布之日算起。
受理部门: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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