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平凉市人社局《关于办理年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的通知》(平人社通〔〕号)文件精神,现将泾川县年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补贴的对象、标准及期限
(一)补贴对象: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已进行灵活就业登记,按时接续养老保险、缴纳了本年度养老保险费的灵活就业人员。
1.补贴标准:年,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标准为最低年缴费额.12元的三分之二(四舍五入保留整数),即每人全年补贴元。
2.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二、申请社会保险补贴程序
(一)符合补贴条件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当年养老保险缴费发票原件,到县人社局三楼就业援助窗口领取《泾川县灵活就业人员就业情况登记表》、《泾川县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登记审核表》及所需资料清单。
(二)持《登记表》和《审核表》到本人户口所在社区加注意见并加盖印章。
(三)持《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当年养老保险缴费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登记表》、《审核表》,在规定期限内到县人社局就业援助窗口办理登记手续。
(四)县人社局对申请补贴返还人员情况审核公示后,报县财政局拨付补贴资金,在年12月底前,提交经办银行直接将补贴打到本人账户。
三、登记时间和地点
登记时间:年7月23日—年10月31日。
登记地点:泾川县人社局三楼大厅
联系—
泾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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