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作为西施的故里,美丽是她的神韵。虽然将美女西施与黑乎乎的狗肉联在一起,无论怎么说都显别扭难受、不伦不类。
但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在冬季,西施故里的美丽却无可奈何地归属于狗肉。满街的狗肉店与琳琅的活杀狗肉,已经成就了西施故里另一道美食风景。
冬季来了,城市的夜生活在哪里?在狗肉老店;饥饿来了,满足胃口的地方在哪里?在狗肉老店;客人来了,介绍特色小吃在哪里?还在狗肉老店。
诸暨人爱好狗肉,就像北京人喜欢吃烤鸭,天津人喜欢狗不理包子,谁也离不开谁了。
诸暨人爱吃狗肉,的确算是一种饮食文化,但它又不仅仅局限于饮食文化。
诸暨狗肉的历史渊源追溯历史,诸暨人的吃狗肉,竟也有渊源可说。
这当然应归结于诸暨曾经是越国的古都。因为这段历史,使诸暨人与狗肉之间建立了一贯被人所疏忽的因果关系。
古代中国吃狗肉的记载多见于越人分布地区,《国语·越语上》记载,越王勾践卧薪尝胆,准备东山再起的时候,为了鼓励国人多生孩子,增加兵源,特地制定了鼓励生育的措施,对那些多生孩子的人的奖励是:
生一个男孩,奖励两壶酒和一条狗;生女孩的奖励两壶酒和一头猪。
这里一方面看出越人有喜欢吃狗肉的嗜好,另外传递一个信息是狗肉比猪肉贵重。
令人惊奇的是,时间过去了两千多年,这种以狗肉佐酒的逍遥生活,竟穿过绵绵厚厚的历史,一直延续到了今天。
狗肉位居羊肉猪肉之上虽然现在有好多人抵制吃狗肉,但历史的精华,已经沉淀在诸暨的饮食文化之中了。
汉语有“挂羊头卖狗肉”一词,说的是用好的东西作幌子来推销劣等货色,但在诸暨却是另当别论。在诸暨,从古到今,狗肉自始至终位居羊肉猪肉之上。
另外,《史记·越王勾践世家》也记载,范蠡从齐国回来后给大夫文种留下一封书信说,鸟没有了,人们就把良弓藏起来,而兔子打完了,主人常常把猎狗杀来吃。越王脖子长,有一张鸟嘴,这种人只能与你共患难,而不会与你共欢乐的,趁早一走了之罢。这就是今天我们知道的“兔死狗烹”成语的来历。
这大概也可看作越人为什么会将那些看家狗活杀烹吃的习俗佐证了。后来,越人及越人后裔分布地区以及受越人文化影响的周围地区,许多民族都喜欢吃狗肉,大抵是从诸暨这个越国古都发扬广大开去的。
比如广东,广东简称“粤”亦即“越”,先秦时广东属于“百越”地区,广东人喜欢吃狗肉便是受越人的影响,无非越人习惯于将狗叫做狗,而广东人变着法儿将狗叫成了“地羊”罢了。
诸暨人的豪气怎么来的吃了几千年的狗肉,因为那酒,伴随那肉,这就难怪诸暨人身上冒着一股浓浓的仗义直言、爽快率直的气息。
说诸暨人像北方人,这一点也不足为奇。
诸暨人也会大碗喝酒,大块吃肉,那便是吃狗肉时嘻嘻哈哈的场面,历练时久,也便浑然天成地具备北方人的豪气。
北方人的豪气说到底是饮食结构的使然。食草动物与食肉动物,其性格脾气迥然不同,前者软绵绵阴柔有余,后者硬邦邦阳刚猛烈。
人虽不是一般的动物,但人毕竟也是高级动物。诸暨人藉四季中有整整一季与狗肉为伴,其性格脾气独异于周边地区,这便是令众人百思不得其解的诸暨人脾气特别的奥妙所在。
当然,最令人自豪的还是那诸暨人的侠义。
诸暨人以拳脚相向捍卫自己,也以拳脚相向见义勇为。这种人文精神的形成决非一朝一夕,其源头却也不可不提及活杀狗肉。
诸暨人没有丝毫的奴性这里有个故事,说的虽不是诸暨的事,却与诸暨人吃狗肉、交朋友、生侠气有关。《汉书·樊哙传》记:
秦朝末年的沛县城里有个卖狗肉的樊哙,生意很不错。年轻时的刘邦穷困不堪,喜吃他的狗肉却从不给钱,樊哙看见他就躲。
有一天,刘邦找遍全城,却不见樊哙,无意中发现他就在河对岸卖狗肉。只见河上无桥,心中焦急。有道是天老爷可怜见,忽然从河中间游过来一只大鼋,驮刘邦到了北岸,又吃上了樊哙的狗肉。
后来樊哙想法捉住了巨鼋,并且下锅与狗肉同煮。哪知鼋汁加狗肉锦上添花,味道更加鲜美,成就了一道著名的“樊哙狗肉”。
此后刘邦还是天天白吃。刘邦斩蛇起义后,樊哙也跟随他参加了起义,并成为他的得力战将。鸿门宴上,樊哙还舍命救了刘邦一次呢!
慢慢地,这个故事就传开了,“狗肉朋友”这句俗语也变得家喻户晓。这一起君臣之交事件发生在山东,与越国的勾践与范蠡的君臣之交,自然是天壤之别。
听闻这个故事,诸暨人的脸一定像熏过的狗肉一样,火辣辣地红过,好在诸暨人生生抛却了祖宗见不得人的劣根性,在吃狗肉的过程中取精华剔糟粕,朵颐大快,细细品尝,终于在岁月的更替中,体味出什么叫友情什么叫忠诚什么叫为朋友两肋插刀……
当然,最值得庆幸的是,诸暨人那么爱吃狗肉,吃了几千年,但身上竟没有丝毫的狗的奴性,这是诸暨人最可自豪的地方。吃狗肉而吃出人格秉性,这一点,确是意外的收获。
寒冬是吃狗肉的好时节从历史中得到的一点穿凿附会毕竟牵强,倘论及吃狗肉与诸暨人性格脾气的关系,最终还要落脚于狗肉在诸暨人身上所起的反应。
寒冬,正是吃狗肉的好时节。
俗话说:“寒冬至,狗肉肥”,“狗肉滚三滚,神仙站不稳”,“吃了狗肉暖烘烘,不用棉被可过冬”,“喝了狗肉汤,冬天能把棉被当”。《普济方》说,狗肉“久病大虚者,服之轻身,益气力。”
《本草纲目》中载,狗肉能滋补血气,专走脾肾二经而瞬时暖胃祛寒“补肾壮阳”,服之能使气血溢沛,百脉沸腾。
所以,中医历来认为狗肉是一味良好的中药,有补肾、益精、温补、壮阳等功用。
照此说来,诸暨人在寒冷的冬季里,天天吃狗肉,天天喝黄酒,那简直赛过神仙皇帝的日子了。
诸暨人无师自通地大吃特吃中药一样的狗肉,结果吃出了一身健康,吃出了一身豪爽,吃出了浑身暖烘烘。我想,只要诸暨人耕读传家、吃苦耐劳、创强争先的精神不变,偶尔因为一碗狗肉下肚,周身发热而言词激烈,甚或发展到拳脚相向,那都是情有可原的。
因为比起骂不还口、打不还手来,诸暨人这样做似乎更侧重于维护自己的面子,捍卫做人的尊严,尽管看上去都有些傻傻乎乎,但也算是傻得可爱了。
郑板桥留下的一段诗词爱吃狗肉的诸暨人,并不是因为嘴馋,实在是因为狗肉乃人间的至味。
那个说过“难得糊涂”的郑板桥,曾在“潍县答金棕亭”中写道:
“世间之物,一物有一物之味,各不相同。而人之所嗜,各有所喜,亦各有所不喜……或有兼而好之,其人必不知味也。凡物,质味两佳者固多,有质无味者亦不少。若素食中之刀豆、茭白、茄子,荤腥中之海参、猪肝、羊肚、黄鳗,皆有质而无味,一尝即不思再食。鳞介中之蟹,蔬中之笋,水果中之荔枝,皆质美而味醇,苟一尝之,令人一再思食。此所谓天生尤物也……然觉物之具有至味,虽久嗜而不厌者,舍狗肉莫能胜也!”
板桥之于狗肉,不仅是嗜好,而且还有神而往之的意味。这令我大感意外。
意外的第一层意思是,原来狗肉乃是人间的至味和神味,且为先贤所大为赞赏。
意外的第二层意思就是,原来人间的至味和神味,竟散布于所居城市的角角落落,它们触目皆是,省略了我的寻寻觅觅,一抬头,一呼吸,我就能轻而易举抓住它香喷喷的尾巴。
(本文为网友看法,不代表平台观点)
(来源:豆瓣,作者:AD大帝,编辑:如夜)
戳原文,更精彩!赞赏
推荐文章
热点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