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一家电影院,因为拖欠经济补偿,被员工告了!
诸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诸暨福瑞泰禾影院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郭淑华):
方嘉琪等11人诉你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劳动争议案[浙诸暨劳人仲案()号],本委已依法受理并予裁决,裁决内容如下:
由你单位支付申请人方嘉琪等11人协议补偿款合计.18元。
其中,毛泽挺.77元、方嘉琪元、钱柯佳元、毛海萍.59元、孟彩华.79元、王妃鸳.34元、郭永栋元、黄懂悦.1元、张露佳.59元、赵艳元、陈芳霖元,款限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
双方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决,可于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诸暨市人民法院起诉。逾期未起诉的,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本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因无法用其他方法向你单位送达仲裁裁决书,依照《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限你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来本委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诸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年5月19日
——end——
来源
诸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编辑肖晓娴
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
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
转发、点赞、点“在看”
你的每一次三连,
都是小编的动力↓↓↓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推荐文章
热点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