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融媒体队伍建设,进一步推进融媒体改革,经研究,决定开展诸暨市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人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单位、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诸暨市融媒体中心年事业编制专业人才招聘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
4.年龄在25至40周岁(年1月10日-年1月8日),曾在媒体单位工作或具有相关工作经历连续5年以上;
5.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
其中,具有以下条件中任一项的,笔试成绩加分,累计加分最高分值不超过5分。
(1)取得中级相关专业技术职称的,加2分;取得副高相关专业技术职称的,加3分;取得正高相关专业技术职称的,加5分;
(2)在媒体单位中层副职连续任职满2年(含中层副职、正职交替连续任职满2年)的,加2分;中层正职连续任职满2年的,加3分;
(3)曾获首席采编人员称号的,加2分;
(4)个人、相关作品、论文获省级及以上政府奖三等奖的加2分;二等奖的加3分;一等奖的加5分。多次获奖的取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
(二)以下人员不得应聘
1.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号)规定不得将其确定为录用人选的人员,存在失信记录、酒驾现象的不得将其确定为录用人选;
2.在各类人事考试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并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诸暨市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5.现役军人;
6.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的人员,不宜报考相应职位。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按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年1月8日—1月9日
2.报名方式:通过电子邮件报名,报名邮箱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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