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家长朋友:
您好!根据《年浣东街道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实施办法》,诸暨市浣东街道双桥小学即将开展新学期一年级新生网上预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学区范围及招生计划学年浣东街道双桥小学新一年级计划班级数为2个,学区范围为:
廿里牌村、双桥村、里联村、黄徐村、火烧吴村、东兴村、高湖村、章金新村、太和村、原浣东工业园区(部分)。
预报名对象年满6周岁,即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预报名途径入学对象监护人在手机中安装“浙里办”APP,打开软件后搜索栏中输入“学生入学”,找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点击“在线办理”,设置为“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即可进行预报名,选择公民办不同类别学校进行信息填报。
网上预报名时间开始时间:
年6月3日9:00
结束时间:
年6月9日18:00
公布录取结果时间家长可通过“浙里办APP”查询进程和录取结果,7月5日公布一、二、三类录取名单。第一二类于7月6日上午、第三类于7月6日下午凭户口簿到录取学校领取入学通知书。7月15日公布从民办学校回公办学校就读学生录取名单,该类对象于7月16日上午凭户口簿到录取学校领取入学通知书。
招生类别、条件、
网上递交材料
预报名有困难的家长,可在6月5日(周六)随带相关入学材料到意向学校咨询,由老师帮助进行网上预报名,具体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00—3:00。请戴好口罩,亮绿码,测温正常后方可入校。
地点:浣东街道双桥小学二楼行政办。
录取进程及规则在招生计划人数内依次招生第一、二、三类新生。在招收第三类新生时,原则上按第三类中一至二排定的顺序招收。如前一类新生根据招生计划数学额已满,则后一类新生报由中心学校统筹安排到指定学校就读。
相关政策说明01关于户籍、房产类入学的说明1.户口迁入及产权证取得的截止日期为年6月30日。
2.集体户籍、挂靠户籍入学。考虑到政策的延续,年6月21日前已登记的集体、挂靠户籍入学对象视作第一类;年6月21日以后登记的,统筹安排到学额相对宽松的学校。
3.拆迁安置家庭子女入学。因城市建设等涉及住房拆迁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拆迁期间,向学校提供拆迁的相关依据可按原户籍(产权房)所在地或安置地入学;在拆迁定居后,按划定的学区入学。
4.关于以房产作为入学依据的说明。非住宅性房产或者小产权房等,不能作为产权类入学依据。入学对象本人及父母,与他人共同拥有住宅房,且共有份额明确在50%及以上的,可作为入学依据。仅以产权作为入学依据的,同一房产(含共有房产),三年内只能接收同一户家庭子女就读。
5.(外)祖父(母)拥有房产,入学对象的父(母)为独生子女,且在我市暨阳、陶朱、浣东三个街道内均无房产的,可参照第三类予以入学。该类对象监护人可携带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第二类新生需准备的资料、有效的父母独生子女证明和父母双方在我市三个街道内无房证明)于6月5日、6日到对应小学现场预报名。
02关于特殊群体入学的说明1.政策性安置对象子女入学。“人才绿卡”持有者子女、当年军转干部子女、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子女等政策性安置对象,由监护人携带入学对象家庭户口簿、“人才绿卡”证或军官证等资料于6月5日(周六)、6日(周日)到浣东街道中心学校进行现场预报名,核准后按政策予以招录。
2.港澳台同胞、侨胞子女入学。按照“欢迎就读、一视同仁、适当照顾”的原则,根据父母(或本人)在学区拥有的家庭产权房或者父母一方在学区经商务工在同类别中优先予以招录。
3.属于租住政府廉租房的,在对应学区学校第二类招录后再予以招录,若学额已满则统筹调配到浣东街道辖区内尚有剩余学额的学校入学,该类对象监护人可携带资料(家庭户口簿、父母身份证、廉租房协议等相关资料)于6月5日、6日到对应学校现场预报名。
4.外来建设者随迁子女入学。报名入学基本条件按诸政办发〔〕28号(有关入学条件调整按诸政办发〔〕15号)和市委办〔〕号文件执行。原则上统筹调配到尚有剩余学额的学校。
5.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根据分类安置原则,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适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至普通学校随班就读,适龄中度智障儿童少年到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入学,适龄中度听障儿童少年到绍兴市聋哑学校报名入学,适龄中度视障儿童少年到浙江省盲人学校报名入学,对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重度残障儿童少年实施送教上门服务。
6.超过正常入学年龄的小学生。须先经所在学校核实未在全国学籍系统中注册过学籍。
上述对象自愿选择民办学校报名就读的,与其他选择民办的学生同等对待。
03招生咨询服务信息招生—
联系人:钟老师
注:招生咨询服务电话统一于6月3日上午9:00开通,招生期间咨询时段为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4:00。
END编辑:双桥小学教学处
审核:钱谞郦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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