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了!
自4月19日起,公安窗口正式入驻浣东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公告
为深入推进“就近办”,真正为群众提供更加规范、快捷、优质的便民服务,自4月19日起,公安窗口正式入驻浣东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浣东街道居民可就近到浣东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办理公安业务,请相互转告、广为周知!
诸暨市公安局
年4月16日
通告
为保障高湖蓄滞洪区工程建设安全,保护高湖蓄滞洪区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决定在高湖蓄滞洪区范围内开展非法捕鱼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高湖蓄滞洪区范围内严禁电鱼、毒鱼、炸鱼、偷鱼,严禁使用扦网、拦网、地笼等禁用渔具进行破坏渔业资源的违法捕捞行为。
二、高湖蓄滞洪区范围内禁止一切垂钓活动。
三、因科研、生产等需要在高湖蓄滞洪区范围内进行捕捞作业的,须报经高湖蓄滞洪区管理机构同意。
四、违反本通告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诸暨市公安局
诸暨市农业农村局
诸暨高湖建设管理办公室
诸暨市浣东街道办事处
年4月13日
……来源:公安局农业农村局
高湖建设管理办公室浣东街道
责任编辑:沈雅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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