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若霖来源:网络
陈若霖(~),字宗觐,一字望坡,闽县(今福州)螺洲镇店前村人。其后移居福州城内文儒坊,清乾隆五十二年(年)进士,授翰林院庶吉士,入文渊阁参与校勘《四库全书》。乾隆五十四年,授刑部主事。历任刑部奉天、山西、直隶、广西、四川等司主事、员外郎,累迁郎中。又前后八年担任山东、广东、湖北、四川四省按察使。后升任四川布政使、云南巡抚、浙江巡抚、湖广总督;入京任工部尚书,兼管顺天府尹事务,不久调任刑部尚书,任职达九年之久。
陈若霖在刑部任职的前期,曾奉派总办秋审,充律例馆纂修,并前往各省复查案件。先后查清判明了山东王连等因奸谋杀二命案;直隶束鹿县王洪中被人殴打,上告败诉,愤而自缢身亡案;杨四夫妇用迷魂药诱拐小孩、取脑配药,诈骗钱财案等一系列积案。这些积案皆经他亲自审理查办,为受害者审理冤屈,明正典刑。经他裁决之案无一遭部驳回。皇帝多次下旨嘉奖,给予纪录与提级。
在云南巡抚任上时,因开化府与越南国水尾州接壤,地属两国的边境地带。越南水尾州正目黄金珠纠合内地薛奉章残杀副州目李文政一家六口,开化府河口讯弁赵秉忠因收受黄金珠的贿赂,纵容包庇,并私自放走黄金珠等罪犯逃入云南,企图躲避追捕。这样,越南政府无法越境进入中国,缉拿凶犯归案,于是通过外交途径,要求云南地方政府予以协助。但当时的云南地方政府官员认为:这是地方州目之间互相残杀的案件,不予配合,置之不理,致使案件搁置。陈若霖到任后,认真翻阅旧牒,清理积案。当他看到此案的卷宗时,顿感这不是一起一般的案件,处理不好,则会影响两国间的睦邻友好关系。经过认真的调查、核实,认为此案搁置的主要原因是赵秉忠因受贿赂、徇私舞弊、贪赃枉法而导致的,于是,他会同总督撤回赵秉忠,严令缉拿诸犯归案,押解至中越边境斩首,传首水尾州。并下令整肃边防,不许任意出入边境。
陈若霖执法产明、刚正不同,审理案件铁面无私,人称“包青天”。任刑部尚书期间,传说他曾判处一个“贝勒”,令人感佩之至。后人据此编演的闽剧《陈若霖斩皇子》,至今长演不衰。由此可见,弘扬正气,反腐倡廉确是陈若霖的为官之德。
在浙江巡抚任上,恰逢灾年,他为萧山、诸暨、丽水、缙云、青田、定平六县灾情严重的地方奏请分别免征、缓征,并恤给灾民一月口粮。在升任湖广总督时,他奏减湖南苗疆的苗租二万余石,豁免历年欠租七万二千五百余石,大大地减轻了苗民负担,让少数民族休养生息。当陈若霖出巡湖南、亲勘苗疆情况时,苗民感之,沿途迎送。
陈若霖历仕乾隆、嘉庆、道光三朝,为官清正廉洁,执法严明,善于办案,深受百姓爱戴,也备受皇帝的赏识,一生中曾两次受到“五福”牌匾的御赐。这是朝廷对他一生政绩的最高褒奖。对于“五福”匾的内在涵义,古代经学家孔颖达在《尚书正义》中说:“五福者,谓之蒙福,有五事也。一曰寿,年得长也;二曰富,家丰财货也;三曰康宁,无疾病也;四曰修好德,所好者美德也;五曰考终命,成终长短之命,不横天也。”由此可见,这是大大的有福。
文儒坊俞松丨摄文字来源:《福州三坊七巷勤政廉政故事》杂志作者:陈萍图片来源:俞松、网络文中涉及相关图片版权皆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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