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政府发“红包”了
涉及全市4类对象
共人
发放.70万元
根据《绍兴市促进消费提振信心行动方案》精神,由民政部门开展“爱满绍兴”行动,负责向全市低收入群众(城乡特困、低保、低保边缘三类对象)每人发放元“爱心红包”。
我市在绍兴确定的三类对象基础上,增加了社会散居孤儿及事实无人扶养儿童。市民政局将面向全市城乡特困、低保、低保边缘、社会散居孤儿及事实无人扶养儿童等四类对象,共名困难群众,每人发放元“爱心红包”,累计发放“红包”金额达.70万元!
“爱心红包”将以消费券形式,在年4月20日前全部发放到位。困难群众凭消费券可自由选择到诸暨市内一百、大润发、永辉、向阳、物美、雄风上述6家商场超市进行消费。
特别提醒:该消费券不能兑换现金、不能挂失、撕毁无效,重点是有效期到年6月30日为止,过期将会作废,请领到消费券的困难群众妥善保管、及时使用。
来源丨视听诸暨
编辑丨六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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