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诸暨市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成了拆迁户,
安置房未过户是否属逃避执行??
知道要被刑事处罚后
积极结清了万执行款!
近日,
诸暨市人民法院执行局
巧妙利用拆迁新政策,
一口气拿下了八只执行老难案。
嗬~
万!
8名申请执行人!
8件执行案子!
一下子执结!
现在就来看看案件的始末……
01
自年起,被执行人侯某因周转资金需要,向张某在内的多人借款共计余万元,但期满后侯某却久久不还借款,人也下落不明。
万般无奈下,张某等人只能向法院起诉并申请执行。
案件执行立案后,承办法官对侯某名下财产进行了全方位查控,发现被执行人侯某在其案件被执行之前,已经逃避在外,几年来也从未露面,因涉案金额较大,申请执行人较多,法院也只能不断的通过各种手段对其进行追捕,却也是一无所获。
02
正当承办人以为要山穷水尽之时,案子却意外的出现了转机。
3月底4月初的时候,承办人吴效平通过多方渠道了解到,被执行人侯某系陶朱街道拆迁户,有安置房可以分配。
于是,承办人第一时间来到了诸暨市开发委。
经调查核实,被执行人侯某的确为拆迁户,且已签订了拆迁协议,可以享受安置房补偿,但其一直未交纳安置房补偿差价,亦未在产权交换协议上签字,故安置房产权现在还是属于市开发委,无法转移到侯某名下。
法院只能暂时查封、冻结该安置房以及相应的安置补偿费用,仍然不能对该安置房进行处理。
为解决难题,承办人积极与市开发委的相关负责人沟通,经其分析得知近日的一项拆迁新政策:
决定享受房屋安置却未办理相应产权调换手续的拆迁户,只要愿意放弃房屋安置,可由拆迁办回购其安置房,并支付相应的回购款。
如果对被执行人侯某的安置房进行处理并评估拍卖,耗费时间长达好几个月,同时对被执行人也会造成较大的损失。
只要侯某愿意放弃房屋安置,并领取回购款,那其涉及的几个执行案件便可一次性得到了结,这无疑是两全其美的办法。
03
而正当承办人吴效平理清了案件情况,准备联系被执行人时,侯某却主动电话找到了法院。
法官告知侯某,因其系拆迁户,也签订了拆迁协议,本应尽快办理安置房过户手续,并将其财产处置用于归还债务。
但其作为被执行人,故意不去缴纳安置房补偿差价,签订房屋交换协议,是逃避、拖延执行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如若再不主动处理,便是刑事犯罪!
在不断的沟通努力下,被执行人侯某得知利弊及后果,终于同意对安置房进行现金回购。
打铁需趁热,承办人吴效平便分别组织8名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进行协商调解,并协同被执行人侯某尽快办妥回购手续。
截止五月底,万回购款直接打入法院执行账户,申请执行人也悉数拿回了等待多年的款项,长期搁置的案件终于得到圆满执毕。
凡是涉及房屋拆迁可获取安置补偿的,应及时向法院如实申报并积极处理所涉执行案件,任何恶意转移或逃避执行等拒不执行的行为都将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将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好借好还再借不难,
转给欠钱不还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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