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国之道,富民为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重要体现,是党和政府的重大责任。年6月1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公布了《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选取浙江省先行先试、作出示范,进一步丰富共同富裕的思想内涵,探索破解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有效途径,为全国推动共同富裕提供省域范例。为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同富裕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刻理解共同富裕的丰富内涵,调研学习浙江省在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进程中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加深青年学子对共同富裕核心要义和本质要求的理解认识,增强青年学子的历史使命感和社会实践能力,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社会调研实践团队围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核心主题,赴浙江省诸暨市开展对十四五远景目标下高质量社会建设的实践调研。
7月19日上午,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共同富裕调研队来到此次“三下乡”暑期社会实践调研的第一站——诸暨市政法委,与“枫桥经验”研究会陈善平会长就共同富裕的理论内涵、浙江省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诸暨建设共同富裕的优势基础和先进经验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和细致探讨。
座谈会上,陈会长就共同富裕的理论思想做了系统的剖析阐述。建设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事业发展进程的必然阶段。共同富裕是人民大众最终达到富裕的一种状态,但绝不是“同时富裕、同步富裕、同等富裕”。共同富裕应当是在“做大蛋糕”的基础上,重视“分好蛋糕”,建立健全“先富带后富”机制,实现共享共进,提高收入分配质量,不断缩小城乡差距、收入差距和地区差距。
陈会长还为实践队员们讲述了浙江省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优势条件以及浙江省的信心何在、底气何在。经济上,浙江是全国唯一一个所有设区市人均收入都超过全国平均的省份。社会建设上,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消费水平在全国均处于较高水平,公共服务在人民群众当中基本实现了现代化。文化建设上,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已经率先实现。法治建设上,浙江省坚持枫桥经验为主导、建设法治中国示范区、平安中国示范区,建设了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法治浙江。在这样的基础上,浙江省为推进共同富裕的目标制定了三个五年计划:从现在起到年,为实现共同富裕打好基础,每年都有新进步,每年都有新发展;年到年,基本上达到共同富裕的目标;年到年,能够总结经验,为全国提供可复制、可实行的示范模板。
诸暨市作为浙江省的一个县级市,在推进共同富裕的进程上有着扎实的基础。第一,诸暨是一座富裕的城市。年其国内生产总值高达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7万元,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2万元,小康指数在全国排名第10位。第二,诸暨是一座美丽的城市。其生态没有经历过严重破坏,青山绿水为诸暨当好了共同富裕的底色。第三,诸暨是一座幸福的城市。城乡之间差别较小,为共同富裕提供了优势条件。
本次座谈交流活动加深了实践队员对于共同富裕理论内涵的理解掌握和对诸暨市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工作的了解认识,实践队全体成员均收获颇丰,受益匪浅。实践队员们对共同富裕的理论有了更为深入的理解,通过了解浙江省的建设发展现状,深觉党中央将这一任务委托给浙江省的伟大决策的明智和正确,也进一步体会诸暨市的各方面建设的优势地位,看到了浙江省稳步推进共同富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光明未来。与此同时,陈会长提到,在以浙江为示范区的基础上,各省各地区也要跳出浙江的框架,思考适合自己的道路,因地制宜。调研队员在调研浙江省的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可以将这一思想理论带回自己的学校,进行更加深入的理论研究,为家乡建设、全国走向共同富裕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供稿
马晓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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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蕴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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