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上方「蓝字」
二、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具有我市户籍,参加年浙江省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前期已参加过浙江艺术职业学院组织的专业素质加试且成绩合格,高考总分在普通类三段线以上,立志为基层公共文化事业服务,并与我市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普高普通类考生。
三、报考及志愿填报时间
年7月29日8:30—7月30日17:30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进行志愿填报,具体时间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
四、招录与招聘
按照“先填志愿、择优选拔,后签协议”的原则,在我市户籍考生中实施定向招生(招聘),安排再普通类提前批录取,院校代码:。
具体招聘程序如下:1、填报志愿。符合条件的考生按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填报志愿。考生只能在普通类提前批录取的第一院校志愿、第一专业志愿填报,否则志愿无效。专业名称为: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乡镇文化员定向),我市专业代码为:。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志愿优先、高考总分从高到低原则,按我市招生计划1:1.2比例(按四舍五入取整),在规定时间向招生院校提供名单,招生院校及时将相应名单分发至我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体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根据院校提供的名单组织考生体检。考生体检医院进行。体检结果及时告知考生,考生如有疑义的,应当即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否则视作放弃复检。因考生放弃、体检不合格等造成计划缺额的,省教育考试院按缺额计划1:1比例补提供考生名单直至计划满额或确无合格生源。3、公示。对体检合格考生,按高考总分从高到低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并在我市政府门户网站五、就业与待遇
1、年入学的定向培养生按期毕业后,须回到委托培养地的乡镇文化单位工作。具体工作单位由我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人力社保部门商乡镇确定,并由用人单位与定向培养生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5年。
2、合同期满,要严格实施聘期考核,聘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签聘用合同。3、定向培养生在确定的聘用单位从事乡镇文化服务工作期限不得少于5年,具体按签订的协议执行。4、经学校正式录取并已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学生,省财政在学校设立资助专项,对定向培养的学生在校期间实行学费资助,其中家庭经济困难者可申请减免学费,成绩优秀者可获得专项奖学金。定向培养生可同时享受在校学生同等的奖、助、贷学金政策。不能按期毕业或不按协议到基层文化单位就业者,退回所获资助经费。具体办法在定向培养协议中明确。
六、其他事项
1、请考生密切